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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《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


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,提高立法质量,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,将国家宗教局报送的《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(送审稿)》(以下简称送审稿)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7日前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“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”,对送审稿提出意见。
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2067信箱(邮政编码:100035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宗教事务条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三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zjsw@chinalaw.gov.cn。
国务院法制办公室
2016年9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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